襄阳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为支持企业复产复工,对企业因生产经营需要召回的外地返襄来襄员工,尚在医学观察期内的,由各企业向行业主管部门申报,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将统一组织体检。
中国人申请从境外返襄,由其所在单位或亲属向当地社区提出申请,经县级以上指挥部审核,报市指挥部审批。外国人从境外申请入襄,由其目的地单位向县、开发区指挥部提出申请,经市委外办汇总后报市指挥部审批。对境外到襄人员实行分类处置。坚持中外人员一视同仁。
需提交《项目复工自查及申请表》和《复产复工企业疫情防控承诺书》等材料。核查:市住建部门收到项目复工备案申请后,邀请辖区疾病防控专业人员到项目进行现场核查,填写《项目复工审核表》,结合疾病防控专业人员的审核意见,符合复工条件的,报市住建局申请复工。
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凡境外返襄入襄人员均应提前向目的地履行报备手续。对故意隐瞒、不如实报告的返襄入襄人员,经查实后,尚在医学观察期内的,一律集中隔离,费用由本人自理;如果感染上新冠肺炎,治疗费用也由其个人自理;导致疫病传播扩散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截至5月7日24时襄阳市境外返襄入襄人员有关情况通报2020年5月7日0—24时,我市新增境外返襄入襄人员7人。
湖北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为做好我省防范境外疫情输入工作,现就境外来鄂人员信息申报有关规定通告如下:凡来鄂前14天内有境外旅居史的人员,均需主动申报个人相关信息。
比照境外来返黔人员进行管控。)省外有本土感染者报告且存在社区传播风险的地级市入黔人员管控措施。
中高风险地区和境外返回人员要配合防疫部门落实14天集中隔离措施,期间进行2次核酸和1次抗体检测,结果均为阴性后实施14天社区管控。不聚集,少流动。返宜后请自觉遵守防疫管控要求,不聚餐、不聚会、不聚集,坚持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一米线”、用公筷等卫生习惯。
现就遵守疫情防控有关法律规定通告如下:有关部门、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对传染病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切断传播途径,防止扩散。
因疫情防控引起的投诉受理时限、办理时限和送达时限计算问题,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第十三条规定的精神执行。以上工作具体恢复时间视疫情防控需要,另行通知。因疫情防控所采取的上列事项措施而带来的不便,敬请社会各界予以理解和配合。特此通告。
广大居民应严格遵守现居住地疫情防控要求,尽量减少出行,不参加聚集性活动,做好居家环境卫生。出入公共场所必须佩戴口罩,对不听劝阻的人员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理。
疫情防控通知公告简短范文(篇一) 通过全市上下的共同努力,我市疫情联防联控、群防群控效果逐步显现。当前,随着企业复工复产的陆续推开,返岗人员的逐步增多,人员流动日趋频繁,疫情防控工作面临诸多新形势新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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